晴時多雲

林知延GPS跟監妻判拘役20天 吳欣盈打破沉默公布真相

2019/04/09 20:21

華南金王子林知延遭新光金公主吳欣盈控告妨害秘密,高院改判林知延拘役20天,沉默了一周,吳欣盈今天終於打破沉默(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華南金王子林知延和新光金公主吳欣盈,婚姻畫下句點,但2013年林知延因為懷疑妻子有外遇,涉嫌在座車上,裝設GPS監控,被吳欣盈控告妨害秘密,一審無罪,二審卻逆轉,高院改判林知延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還能上訴。

沉默了一周,吳欣盈今天終於打破沉默,首度在臉書上表示,「雖然我決定放下婚姻,但希望將真相公諸於眾」,此案司法終於認定「在別人車上裝GPS是違法的行為」,姑且不論是不是輕判,她相信這個有罪判決的結果是符合公平正義與公理的。

吳欣盈強調,開大門、走大路是我堅持待人處事的原則,在這5年的妨害秘密案件訴訟期間,她始終秉持著「隱私不應公開評論」、「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應對外放話」的想法,而一再保持沈默。

吳欣盈也說,林知延涉及四項違法,提告妨礙秘密只是其中之一,她是為捍衛權利保護自己而提起訴訟,而且還是因為律師跟我說四位被告為共犯需一併提告,這四項違法包括:第一,裝設GPS並進行跟監、跟拍;再者,偷相機之疑;第三則是偷錄音;最後還有挪用公款之疑。至於二、三、四項她因為顧念夫妻之情,沒有提告。

以下為吳欣盈臉書全文:

開大門、走大路是我堅持待人處事的原則。但在這5年的妨害秘密案件訴訟期間,外界對我與林知延(林)之間的諸多揣測和不實報導,我始終秉持著「隱私不應公開評論」、「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應對外放話」的想法而一再保持沈默。

這個案子全部被告四個人就有二位是律師,聯手用這種知法犯法的方式侵害我的權利,在被檢察官查出涉案後又編造理由堅持不認錯。終於司法認定「在別人車上裝GPS是違法的行為」,姑且不論是不是輕判,我相信這個有罪判決的結果是符合公平正義與公理的。

說我不顧當時夫妻的情分狠心提告是不正確的。林違法情事有四件(簡述如後),提告妨礙秘密只是其中之一,我是為捍衛權利保護自己而提起訴訟,而且還是因為律師跟我說四位被告為共犯需一併提告;至於林所犯之其他二、三、四項因我顧念夫妻之情、希望能夠保留胚胎,沒有提告。

【違法一】裝設GPS並進行跟監、跟拍

刑事二審判決所有被告都有罪就是最好的說明。

【違法二】偷相機之疑

我相機裏的照片是林未經我同意拿走我的相機而取得,到現在林仍不願將相機返還,針對這個明顯是偷竊的行為,縱使律師曾建議提告竊盜,我當時仍念夫妻之情而未在六個月的告訴期間提告。現在民事離婚案件也結束了,這樣違法偷取別人相機的行為,難道是正當的行為嗎?

【違法三】偷錄音

我從不知道林曾經私下竊錄我和他的對話,直到林在民事二審離婚訴訟中拿出來作為斷章取義的證據,我才驚覺原來林早在102年8月便七次計畫性的進行錄音。這種沒有經過他人同意的竊錄行為,不也是犯罪嗎?

【違法四】挪用公款之疑

亞絃睿公司是我出資70%、林出資10%設立的公司,林為了掌控公司,要求保管公司印鑑,我當時信賴他,便同意由他保管。豈知林在102年4月3日利用掌握公司印鑑的機會,在沒有知會我、沒有經過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也沒有簽署任何契約的情況下,將亞絃睿公司90%的流動現金匯給沒有任何業務往來的旺德公司(旺德公司的地址便是檢察官告知徵信公司在我車上裝設違法GPS的地址)。後來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發現借款有異,才在同年12月補製作借款契約,並由旺德公司補計算借款利息支付給亞絃睿公司。我一直有完整的資料在手,念及以往夫妻情分,直到現在仍然沒有檢舉提告。

此外,針對妨害秘密部分的民事求償,縱使刑事被告有四人,但我只針對劉宗欣一人提起民事訴訟,當時的考量就是因為我認為婚姻總會遇到風浪,只要林正視婚前的24項承諾、同意維持婚姻的基本條件、就跟監的行為向我道歉與對外澄清,我不希望對林另外再提起一件妨害秘密的民事訴訟。但很遺憾地,林並沒有意識到我的善意,仍然不願像個男子漢面對他的婚姻、妻子與胚胎。

雖然我決定放下婚姻,但希望將真相公諸於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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