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貝佐斯前妻拿1.1兆分手費 這些原因她值得拿更多

2019/04/09 17:09

有媒體指出,貝佐斯前妻瑪肯西(MacKenzie Bezos)在貝佐斯於90年代提出電商構想時就願意支持,也擔任亞馬遜第一位會計師,在亞馬遜早期身兼多項工作,幾乎「沒有瑪肯西就沒有亞馬遜」,因此瑪肯西值得拿更多。(路透)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電商巨頭亞馬遜創辦人貝佐斯(Jeff Bezos)的前妻瑪肯西(MacKenzie Bezos),因離婚協議獲得亞馬遜股權的4%,市值約360億美元(約台幣1.1兆元),但有媒體指出,瑪肯西在貝佐斯於90年代提出電商構想時就願意支持,也擔任亞馬遜第一位會計師,在亞馬遜早期身兼多項工作,幾乎「沒有瑪肯西就沒有亞馬遜」,因此瑪肯西值得拿更多。

《Business Insider》美國版主編Alyson Shontell今(9)刊文指出,亞馬遜創辦人貝佐斯的前妻瑪肯西,對於亞馬遜創辦初期貢獻重大,因此相對於從離婚協議得到和貝佐斯共同持有的亞馬遜股權25%(相當於亞馬遜4%股權),瑪肯西更值得和貝佐斯平分亞馬遜持股。

Shontell指出,貝佐斯約在1993年和瑪肯西結婚後提出創辦電商的構想,而瑪肯西表態支持,據《一網打盡: 貝佐斯與亞馬遜時代》(The Everything Store:Jeff Bezos)作者Brad Stone,瑪肯西下的決定並不容易。

而在1994年亞馬遜剛成立初期,瑪肯西擔任亞馬遜第一位會計師,且公司的銀行帳戶、信貸額度甚至物流都由瑪肯西處理,瑪肯西也負責安排了風險投資人John Doerr投資早期的亞馬遜。

Shontell稱,雖然「貝佐斯沒有瑪肯西,是否還會創辦亞馬遜?」是無法回答的問題,但稱一個人的動機、態度和目標受到他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影響,並不誇張。此外,美國許多夫婦即使並未被列為商業夥伴,但都合作營運企業,實現共同目標,這是美國許多州都任可「夫妻共同財產」(community property,配偶一方收益的一半由對方擁有)的部份原因。

Shontell認為,如果沒有瑪肯西,可能不會成就現在的貝佐斯,就像股神巴菲特(Warren Buffett)曾稱,如果沒有他的第一任妻子蘇珊·巴菲特(Susan Buffett),他就無法建立自己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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