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華南王子遭判拘役 金管會:尚不符董事解職要件

2019/04/02 19:42

華南銀副董林知延遭妻子、新光人壽副總吳欣盈提告「妨害秘密罪」,今天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有罪,判拘役20日(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華南銀副董林知延遭妻子、新光人壽副總吳欣盈提告「妨害秘密罪」,今天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有罪,判拘役20日;這是否影響到林知延在華南金與華南銀董事任用資格?金管會表示,依現行規定,金控及銀行負責人必須被判「有期徒刑」及「三審判決確定」,兩大要件都符合,才會影響其職位。

華南金第三代長子林知延與新光金公主吳欣盈兩人2011年4月結婚,當時被譽為金融圈王子與公主的幸福婚禮,如今,兩人不僅婚姻走到盡頭,且互告打官司,引起各界注意這場豪門婚變。

其中,林知延找徵信業者,在吳欣盈的座車上安裝GPS,讓吳欣盈憤而告林知延妨害秘密;原本,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日前宣判無罪,認為GPS僅錄下吳欣盈公開活動,不涉及隱私;不過,高等法院今天宣判二審,改改認定林知延違反妨害秘密罪,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且還可上訴。

對此,金管會銀行局表示,依「金控及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第3條,必須判有期徒刑確定且三審定讞,若以上述情況,吳是判拘役跟罰金,並不在規定範圍內;也就是說,就算未來繼續上訴到最高法院,且三審判決定讞,若未宣判有期徒刑,仍不影響資格條件。

林遭判拘役,是否涉及負責人不誠信、不正當?銀行局指出,這屬於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必須要有相關佐證資料來認定;過去以不誠信、不正當解職者,是金管會在進行金融檢查取得事證,而此案(妨害秘密罪)則與金融業務無關。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