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 財長:最快下週報行政院審查

2019/03/27 12:24

財政部長蘇建榮今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記者吳佳蓉攝)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對外界關注「海外資金匯回專法」何時推出,財政部長蘇建榮今於立法院財委會受訪時表示,近日已向行政院長蘇貞昌報告,最快下週可報行政院審查,優惠稅率訂為「8%及10%」,投入特定產業可減半;匯回資金中有5%可自由運用,但傾向限制不能進行不動產投資。

報載「海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俗稱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定案專法上路後1年內匯回資金,只要投入政府指定產業並存入信託專戶,可享全額課徵8%優惠稅率,1年以上至2年內匯回資金,適用10%稅率;若願投入「特定產業」,稅率可各再減半。

至於資金運用限制,外傳匯回資金中,7成限定須進行實質投資,25%開放投資指定產業相關金融商品,5%可自由運用;且資金匯入信託專戶後,須綁5年才能解禁動支。

對此,蘇建榮低調證實,「專法架構跟各位了解的都差不多,」近日已口頭跟蘇院長報告過,最快下週報院審查,專法上路後,在願受控管、投入指定產業及符合洗錢防制規範前提下,海外資金匯回會先課8%或10%所得稅,投資特定產業可享減半。至於指定及限定投資產業,將交由經濟部研議,於相關子法中訂定。

蘇建榮表示,自由運用資金比重,「差不多是5%,」但原則上希望不要做不動產投資。至於資金是否需放在專法5年後才可解禁,他回應,年限還要跟金管會討論,未來交由金管會於子法規中訂定。

對專法涉及的洗錢防制疑慮,蘇建榮強調,已向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口頭報告過,會再送交書面報告供其檢視。另一方面,由於海外資金匯回,型態屬於本國居民將海外資金匯回,因此不會有構成歐盟關注的「有害租稅競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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