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新增證券商違法最高罰480萬元 證交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2019/03/26 12:12

證交法修正案三讀,立委曾銘宗(圖)說明原由。(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擴大金管會對證券商的監管權限,除了提升公開發行公司內部人及大股東的罰鍰上限,並新增對證券商及證券商同業公會的處罰,最高均可罰480萬元,盼藉此產生嚇阻作用,督促上市上櫃公司及證券商重視內稽內控與法遵相關制度,維護資本市場穩定。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今於院會表示,本次修法源於國內資本市場日前陸續發生重大違規案件,因此提出修正草案,針對未遵守證交法的上市上櫃公司提高罰鍰,藉以產生嚇阻效果,保障投資者的權益。

曾銘宗說,修法的內容主要有三,首先,為使金管會能對違規證券商視其情節輕重為適當的裁量處分,援引銀行法相關規定;其次,修正178條,將公開發行公司內部人及大股東的違規罰鍰上限,由240萬元提高至480萬元;最後,增訂178-1條,規範證券商、交易所、櫃買中心,還有對證券商同業公會的處罰。

曾銘宗強調,本此修法效益,在於擴大主管機關對證券商的監管權限,新增相關罰鍰,藉以督促上市上櫃公司及證券商能夠重視內稽內控與法遵制度,維護資本市場穩定,進一步確保投資人權益。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