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保全領錢補鈔未申報 台新銀違反洗防法挨罰

2019/02/26 21:39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因辦理洗錢防制作業有缺失,遭金管會裁罰百萬元。(資料照)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因辦理洗錢防制作業有缺失,遭金管會裁罰百萬元。

這起事件是發生在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某家涉及ATM補鈔業務的保全業者帳戶開在台新銀,在金管會金檢時發現,該保全業者有數十筆超過50萬元大額交易,台新銀都未申報,經了解後,發現台新銀認知錯誤,誤以為這是金融同業間交易。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立群說,依據洗錢防制法第9條第4項,只要是現金交易超過50萬元,不論目的,都要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台新銀對法令認知錯誤,但考量其並非惡意、情節又不重大,因此,才罰100萬元。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