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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全國房價所得比9倍 貸款負擔率近37%

2018/10/31 17:13

內政部營建署今發布第二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倍、貸款負擔率則約36.90%,均較上季出現微減情形。(記者徐義平攝)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內政部營建署今發布第二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倍、貸款負擔率則約36.90%,均較上季出現微減情形,至於,六都情況,除台北市、桃園市的房價所得比與貸款負擔率相較上季出現微幅加重現象外,其餘四都均呈現減輕狀況。

進一步了解六都統計結果,第二季台北市房價所得比為15.01倍、貸款負擔率為61.56%,為全國購屋負擔最沉重的區域,新北市為12.27倍、50.32%,桃園市為8.12倍、33.32%,台中市為9.30倍、38.14%,台南市為7.20倍、29.53%,高雄市為7.94倍、32.56%,其中雙北市購屋負擔能力仍處於過低等級,桃、中、高等三都則屬於負擔能力略低等級,僅台南一都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

六都僅台南購屋負擔屬於合理等級

至於,其它統計縣市,除澎湖縣資料樣本不足外,臺東縣、雲林縣、屏東縣、嘉義市、嘉義縣、基隆市等6縣市的房價負擔能力為可合理負擔等級,彰化縣、新竹縣、宜蘭縣、花蓮縣、新竹市、南投縣、苗栗縣等7縣市的房價負擔能力屬略低等級。

長期來說,全國房價負擔能力自2011年第1季開始,由可合理負擔等級轉為略低等級。新北市房價負擔能力則是2013年第1季開始,由偏低等級轉為過低等級,臺北市房價負擔能力,自2010年第2季開始,由偏低等級轉為過低等級。

根據該指標統計報告,第二季全國實價登錄住宅類別資料樣本數為2.4萬餘筆,較上季增加32%,至於整體實價登錄物件,屋齡0.5年至3年的新成屋,占總體比率約18.49%。中位數住宅總價與上季持平,較去年同季些微下降1.97%。而中位數住宅面積較上季減少0.96%,較去年同季減少1.00%。家戶可支配所得之中位數則較上季上升0.92%,較去年同季上升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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