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凱基炒匯案主管遭停職 永豐銀竟聘為資深副總

2018/06/28 19:48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日前金管會對凱基交易員炒匯案做出處置,縱容柯姓交易員進行外匯交易導致凱基損失2.4億元的黃姓交易室主管,才剛被金管會停止執行職務3個月,就被永豐銀聘任為資深副總經理,將於8月1日上任,是否規有避處分之嫌?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指出,的確有「妥適性」問題,永豐銀已表示會把主管機關處份當作是否聘任的考量因素。

凱基柯姓交易員超限炒匯損失2.4億,金管會日前才以凱基風險控管3道防線全部失靈違反銀行法相關規定,重罰凱基800萬元,停止夜間交易3個月,並將柯姓交易員解職、黃姓主管停止職務3個月,照理說黃要9月1日才能返回原職務,沒想到永豐銀就在6月26日董事會通過聘任黃姓主管擔任其資深副總經理,且8月1日就上任,引發討論。

被金管會勒令停止職務的黃姓主管難道到別家銀行工作就不受停止職務3個月的規範?莊琇媛說,嚴格來說,只有「妥適性」問題,要採個案認定。

莊琇媛解釋,主要是現行銀行法中並沒有停止職務這項規定,金管會是引用其他處分對黃姓交易員作處置,因此,凱基銀日前將該黃姓主管調離交易室主管到其他單位,金管會並沒有意見。

但是3個月的處分期未滿,就到另一家銀行擔任資深副總經理,基於這個職務是銀行法中明定的主負責人,就有嚴重的「妥適性」的問題,金管會才會要求永豐銀說明。

根據永豐銀的說法,永豐銀6月26日董事會通過此聘任案時資訊並沒有那份充分,不知道該黃姓主管被停止職務3個月,永豐銀表示會針對這樣的事實做考量以及後續處理。至於後續處理是什麼?莊琇媛說,就等永豐銀自己說明。

莊琇媛說,這次銀行法修法會加上停止職務這一項規定,後續就會有較明確的規範可以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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