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張忠謀:CO-CEO是台積電一大創新

2018/06/20 16:35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今於三三會演講中提到CEO定義與職責,他表示,CEO是想出策略與執行的人,缺一要素都是沒有用、沒有目標。過去台積電的CEO就是他本人,但自從退休後,台積電的確需要兩個接班人,而CO-CEO可算是台積電的創新,張忠謀幽默解釋,「CO字可是有大學問,CO與不CO有很大分別!」。

張忠謀認為CEO的定義是想出策略與執行者,這是CEO的責任。假如看管理階層的書,有很多講執行,但也有很多在講策略,他說,CEO應該是兩者都要做,但在台灣很多都將CEO翻譯為執行長,張忠謀表示,這只是一半的工作而已!在台積電他將CEO稱之為總裁。

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今於三三會演講中提到CEO定義與職責,並說CO-CEO制度是台積電的創新。(記者林菁樺攝)

張忠謀也以台積電為例,他指出,對政府與社會將由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但面對客戶、供應商則是由總裁作為代表;張忠謀說,重要事情、Day to day(例行性)由總裁決定,但在台積電,其實最重要的是每年高達3千億台幣的資本投資。

張忠謀說,董事會由董事長擔任主席,董事長護航投資計畫前,必須理解內容,因此總裁與董事長需要充分合作。他也分享,過去在紐約看過最好的合作範例是兩位管理階層共用同一個辦公室,他並未要求台積電CO-CEO也要共用,但希望兩人的合作程度,要達到幾乎像是在同一個辦公室一樣。

張忠謀說,CO-CEO是我們台積電一個創新,不是只有1個董事長、CEO,我們是由兩人負責。他也分享,接班人條件就是要符合台積電4大價值,誠信正直、承諾、重視創新、客戶信任。另外,還必須要有能力,目前台積電副總以上約有20人,就是由張忠謀培養提拔、他相當熟悉,台積電董事長劉德音和總裁魏哲家,好幾年以前就是共同執行長,已經是很久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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