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遊卡在國內4大電子票證中獨佔鰲頭,佔整體交易比重7成9。(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針對金管會指出悠遊卡公司未提出兼營電支的申請,悠遊卡公司表示,悠遊卡是電子票證、並非電子支付,兩者管理辦法不同。悠遊卡公司推出的「數位悠遊卡」,只是要申請提供悠遊卡持卡人線上支付的功能,可以說是「虛擬」電子票證,並不是要申請兼營電子支付。
悠遊卡公司表示,如果悠遊卡公司做為電子票證申請線上支付違反法令,金管會就應該直接告隻違反那一個法令,不得申請,但是過去一年多來,金管會皆未明確告訴悠遊卡公司不得申請此項業務;這樣的「行政指導」將導致企業無所適從。
悠遊卡公司說,金管會在2016年4月就曾經公開表示,電子票證只要申請核准就可以線上交易,另外,在今年6月底也來函悠遊卡公司表示虛擬電票必須採實名制,並且要增加安全強度準則;金管會並沒有表示悠遊卡公司申請線上交易必須要申請兼營電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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