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回擊房屋稅重稅批評 學者:似是而非

2016/08/11 11:19

政大法律系教授郭明政、政大經濟系特聘教授、前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林祖嘉中國科大商學院院長、前立法委員曽巨威及張金鶚,今召開記者會,公開支持房屋稅合理調整。 (記者吳佳蓉攝)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回擊各界對房屋稅重稅質疑,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前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批評,對房屋稅違法違憲、「傷及稅源的樹木本體」(果樹理論)的說法似是而非,爭議最大的台北市,今年9成自住房屋稅負平均不到5000元,非自住房屋平均也僅2萬元,並未如外界渲染的過重情形。

政大法律系教授郭明政、政大經濟系特聘教授、前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林祖嘉中國科大商學院院長、前立法委員曽巨威及張金鶚,4位來自財政、經濟、地政、法律背景學者,今召開記者會,公開支持房屋稅合理調整。

林祖嘉表示,在台灣所得稅最高稅率達45%,在國際中偏高,但整體租稅負擔率僅占GDP的12.8%,遠低於先進國家平均20%水準,很大一部分與財產稅、銷售稅過低有關。對此曾巨威補充,現行台灣房屋稅加地價稅總計僅占GDP的0.88%,僅有OECD國家水準的一半左右,顯著偏低。

以增進地方政府財政自主、健全公共建設為目標,林祖嘉建議,房屋稅仍應調整,但台灣有近85%家庭僅擁有一戶自住房屋,因此應朝自住輕稅、非自住稅高調高的方式調整,以符合租稅公平。

曾巨威則認為,房屋稅「可修不可廢」,具體建議房屋稅自住稅率應從1.2%降為1%,限定1~2內適用,標準單價漲幅應適用新舊屋,但可靈活「打折」減緩衝擊,相對房屋折舊年數及殘值率則可降低。

張金鶚表示,「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房屋稅是地方建設重要財源,地方財政一定要有人負擔,有必要積極調整,同時,重點不在於課不課,「而是應討論如何合理分攤,不樂見地方政府因外界爭議而在房屋稅調整上卻步。」

4位學者共同建議,整體房屋稅制、稅負應循序漸進調整,短期地方政府仍應積極合理調高房屋稅;中期來說,財政部應檢討房屋稅制度,例如降低自住房屋並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或由每3年改為每1年調整。最終長期,財政部及內政部應檢討將房地合一一併課徵財產稅,並以實價登錄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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