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新金提彰銀董事席次假處分 高院二度駁回

2016/04/19 23:09

台新金控提出的彰銀董事假處分案,今天遭到高等法院二度駁回。圖右為台新金控總經理饒世湛(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據指出,台新金控(2887)提出假處分彰銀(2801)董事席次,高等法院更一審裁定駁回,對此,台新金方面也證實此消息;台新金強調,將在10天內,審酌是否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由於2014年12月彰銀董事改選,原本握有過半席次董事的台新金,僅取得9席董事中的3席,不敵財政部為首的泛公股,因而失去對彰銀經營權。

台新金當時認為,財政部未能依照2005年之標售彰銀函令,讓台新金取得過半席次與經營權,因此,提出假處分申請,要求禁止官派3名董事執行職務,並改由台新金推薦人選擔任董事。

而這項假處分聲請,先在去年1月遭到台北地方法院駁回,台新金隨即提出抗告,7月下旬,高等法院仍裁定駁回;台新金在8月初,繼續向最高法院提出再抗告。

去年10月,最高法院要求高等法院,應廢棄原裁定、重新審查裁定;而最新消息,高等法院二度駁回台新金提出的假處分案。

台新金回應,依法規定,10天內可決定是否再提出上訴,內部將進行討論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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