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政府辦公廳舍 納入促參法適用範圍

2015/11/30 21:01

財政部張盛和表示,受限財政,有些國稅局租房子租了20幾年還沒錢蓋,如今辦公廳舍納入促參,可望引進民間資金加速興建。(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政府辦公廳舍確定納入促參法適用範圍,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初審通過促參法修正草案,在促參類別中,新增「政府辦公廳舍」一項。財政部張盛和表示,受限財政,有些國稅局租房子租了20幾年還沒錢蓋,如今辦公廳舍納入促參,可望引進民間資金加速興建。

財委會今日審查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及國民黨立委潘維剛提出的促參法修正草案,最後初審通過,將「政府辦公廳舍」納入促參公共建設類別;此外,新增未來促參案啟動前,須進行可行性評估的規範,且之中必須包含對公共利益的衡量,主辦機關須召開公聽會,聽取當地居民及學者專家建議。

此外,林淑芬批評,依照現行條文,促參案若自償性較低,主管機關可補貼其所需的貸款利息,但有些促參案拿了專案融資,卻連建設都沒蓋好就不做了,非常離譜;建議改為促參案興建完成、進入營運階段後,才可按營運績效給予補貼;財政部採納其建議,相關條文初審通過。

至於「政府採購公共服務」(指由民間提供非自償性服務,政府再分期出錢購買,如長照服務,或地下水道工程)相關條文,原先各界預期應可順利闖關,但因工程會提出異議,認為將造成採購法及促參法間的競合,最終決議不予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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