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民間訴求龍潭、梅花湖「解嚴」 縣府︰未申請開罰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行政院解禁山林,宜蘭民間近期也發起活動,力促縣政府應該讓龍潭湖與梅花湖水域解嚴,撤除禁止水域活動公告;今天還號召三十人到梅花湖划獨木舟,表達訴求。縣府表示,基於安全與維護生態考量,在龍潭湖與梅花湖從事水域活動需經過申請,否則會依法開罰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今號召30人 到梅花湖划獨木舟
行政院去年十月宣布山林解禁,全面開放民眾入山,減少政府管理作為,但水域部分還未放行;許多湖域管理單位是縣市政府,宜蘭縣政府二○一七年就公告,依據發展觀光條例及水域活動管理辦法,縣內龍潭湖與梅花湖水域,除取得區域小船經營許可,或經縣府許可競賽、練習及其它大型活動,禁止任何水域遊憩活動。
民眾︰縣府應鼓勵親近水域
宜蘭民間近期有不少水域活動愛好者,到縣內湖域發起挑戰,未經申請就直接下水划獨木舟,訴求「水域解嚴」;月初,龍潭湖已被挑戰過,今天又號召約三十人,到梅花湖划獨木舟;水域活動愛好者蔣一中說,龍潭湖與梅花湖水域都非常安全,縣府應該鼓勵民眾親近,而不是用無形法規把人綁在陸地。
蔣一中指出,根據他們的經驗,要申請在一個地方從事水域活動,很容易過不了關,政府喊「原則開放,特例才禁止」,現在根本是「原則禁止,特例才開放」,實在不合理,他們發起挑戰行動,希望縣府盡快讓龍潭湖與梅花湖的水域解嚴,安全問題則由民眾自行負責。
發展協會︰縣府仍須適度管理
不過,龍潭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李志文認為,龍潭湖每年二到六月是保育圓吻鯝魚的關鍵期,如要開放水域活動,縣府仍須適度管理,例如限定開放時間與範圍,並且予以收費,才有利生態環境永續經營。
縣府︰顧及安全及生態 仍須限制
縣府工旅處表示,為顧及遊客安全,維護生態環境,並確保週邊民眾生活不受干擾,縣府仍須依法針對水域活動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限制或開放,未來如有任何變更,也會整體考量,諮詢當地居民意見,不會單獨考量部分玩家需求。
工旅處說,民眾須依相關法令提出申請,核可後才可以使用梅花湖與龍潭湖水域,如果未經申請就下水,縣府會依發展觀光條例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