綑綁特教生餵飯!宜蘭無照師判緩刑 教育處:已解聘終身不得任教
宜蘭無照師虐特教生,法院日前一審判決,林女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記者王峻祺攝)
〔記者王峻祺/宜蘭報導〕宜蘭縣某國小學前特教班林姓代理教師,不具幼教師資格也無特教專業,去年10月暴力對待特教幼童,造成多人受害,家長不滿提告,法院7月18日一審判決,林女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縣府教育處表示,林女去年已解聘,裁處6萬元、1年內不得任教。
針對宜蘭無照師體罰學生,立委陳培瑜、范雲、陳俊宇及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年3月也召開記者會踢爆,該師體罰手段包括綑綁幼童餵飯等,且有多名學生受害,但縣府卻認定「非屬情節重大」,人本與立委等人要求重啟調查。
縣府教育處表示,「非屬情節重大」是當初調查過程,去年12月決議情節重大予以解聘並裁罰6萬元,今年3月1日起1年內不得被聘用,並公布姓名3年,事發後該職缺也由具教師資格人選新任代理教師。
判決書指出,34歲林女在去年10月19日中午,見學生小陳(化名)吃午餐意願低,且將所吃食物吐出,竟以束帶將小陳手、胸腹部,圍繞綁在椅子上,還徒手控制張嘴,強餵進食,並命令學生把兩手撐在地上、兩腳放在椅子等方式體罰,導致頭臉、頸部、胸壁擦挫傷,以及膝蓋瘀青。
小陳因被不當體罰,事後出現失眠、不肯講話等行為,家長發現後憤而提告。林女否認不當管教,辯稱是為糾正進食問題才綁住餵食,後續手撐地則是運動訓練。
林女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成年人故意對未成年人犯傷害罪。法官審酌林女沒有前科紀錄,但認為她身為特教班代理教師,不思理性處理學童態度,戕害學生身心健全發展,實無足取。衡量被害人傷勢輕重,以及和家長達成60萬元調解,處以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