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黃牛票案 單件最高罰22.4萬

桃園是演唱會熱門城市,查緝黃牛也是重點工作,圖為演唱會後疏散情形。(資料照,桃市府提供)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演唱會經濟」正夯,熱門演唱會一開賣就秒殺,衍生嚴重的「黃牛票」問題,文化部設置檢舉黃牛專區,各縣市編列黃牛罰鍰收入及檢舉獎金的預算,桃園市政府文化局長邱正生昨說,黃牛案件與日俱增,同仁調查負擔也很重,全市今年截至十一月十八日收到二一三件,已結案四十一件,單件最高裁罰廿二萬四千元。
文化局統計,上述黃牛案件中,二一二件為加價轉售票券黃牛,一件是以不正方式購票黃牛,就是利用電腦程式搶票,收案後必須先調查身分及相關事證,再發函當事人陳述意見,確認違規後才能裁罰。
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之一條,對加價轉售藝文表演票券者,可裁罰票面金額的十到五十倍,以不正方式搶票則涉及刑責,桃園市已結案四十一件,罰鍰金額共一四三萬餘元,預計撥付檢舉獎金廿八萬餘元,單一案件最高裁罰金額廿二萬四千元,是因一次轉售四張演唱會門票。
文化局「黃牛檢舉獎勵計畫」今年歲入預算編列五十萬元(罰鍰收入)、歲出預算編列十萬元(檢舉獎金),明年分別倍增為一百萬元、廿萬元,主要是明年裁罰、發放檢舉獎金預算增加,檢舉案件多且調查需要時間,今年收到的案件大部分仍在調查中,要等結案才能裁罰並發放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