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檢察官沒考上 嫩男自製「最高檢檢察官」到銀行開戶被打臉
2022/08/18 15:37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24歲黃姓男子自製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證件,去年11月陪女友前往銀行開戶時,不但將假證件懸掛胸前,還稱「我是檢察官」,不過,這位最高檢檢察官也太嫩,馬上被識破並報警處理,桃園地院法官審酌黃男因嚮往司法官工作而犯案實有不該,念在他犯後坦承、未持假證件從事其他不法行為等理由,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判處拘役50天、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
去年11月22日黃男在住處以剪貼網路圖檔及自己照片方式,偽造有「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法務部」字樣及檢察官徽章圖樣的證件,同月24日懸掛假證件陪同女友到銀行開戶,並向行員稱「我是檢察官」,行員見黃男證件寫著「最高檢察署」,但黃男看起來很年輕,儀態氣質也不像司法人員,不可能是最高檢檢察官,隨即請保全人員報警。
黃男見事跡敗露,向警方坦承因嚮往司法官工作,也曾參加司法官特考但未考上,才會偽造證件過過乾癮,法官審酌黃男嚮往當公務員的感覺,為了表示其優越感,竟公然冒用檢察官徽章、官銜並行使偽造證件,守法觀念欠缺,實有不該,念在他犯後坦承、未有前科、未持假證件從事其他不法行為等理由,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判處拘役50天、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