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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挑少女從事性交易 三男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被辦

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劉姓、蔡姓、嚴姓男子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劉姓、蔡姓、嚴姓男子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2019/10/18 11:23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劉姓、蔡姓、嚴姓男子涉嫌組成賣淫集團,仲介4位少女從事性交易,以2000元到4000元不等的代價,提供全套性交易服務,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因劉男等3人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他們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劉男(31歲)、蔡男(31歲)、嚴男(33歲)3月間共同引誘「小胖妹」、「寶兒」到他們的租屋處同住,再勸說兩女從事性交易。兩女同意後,就由劉男、蔡男負責聯絡男客,再騎著機車將兩女分送到不同的汽車旅館,與男客進行性交易。

4月間,劉男等人又與台北市化名「佳臻」的業者配合,帶走對方旗下的2名少女,從事性交易,檢方說,「佳臻」業者旗下的其中2名少女後來表達不想再從事性交易的意願後,還被要求各繳還3000元的食、宿費用。

檢方說,劉男等人安排4位少女從事性交易約20次,就因專門安排少女提供性服務而被檢舉。蘆竹警分局7月間拘提劉男等人到案,因劉男等人罪證明確,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劉男等3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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