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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實施容積代金制度 地主要求三思而後行

    2019/03/14 23:00
    都發局長盧維屏就容積代金制度,與地主舉行座談。(記者謝武雄攝)

    都發局長盧維屏就容積代金制度,與地主舉行座談。(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計畫實施容積移轉代金制度,昨天舉行座談會聽取地主意見,地主紛紛反映,從各地實施代金情況來看,只會造成公保地價下降、影響地主權益,希望市府三思而後行;都市發展局長盧維屏則表示,桃園市容積移轉採全捐地制度已經實施13年,收到土地是零零碎碎,收代金是零存整付觀念,未來若實施代金制度,要有完成配套措施才會實施。

    盧維屏也強調,實施代金制度絕對沒有圖利建商,也希望地主給市府一些時間討論,未來要實施代金制度,遊戲規則還是要講清楚,絕對不會貿然實施,至於專款專用獲得相當程度保障,實施範圍、類型都要事先想清楚。

    李奇昱也提到,以往台北市實施代金,雖然專款專用,但做法非常惡劣,要求地主競爭,標價到低於公告現值15%,且低價者優先把公保地賣給政府,另高雄實施代金制度七年,至今都未發放給地主,如今桃園市要實施代金制度,未來要怎麼公平發放給公保地地主將是一大問題,由於代金制度缺失,立法院已經有20多位立委提案廢止容積移轉代金制度。

    李奇昱說,當初代金制度是立委提案,直接以公告現值加4成繳交代金,這是當時的土地徵收價格,若市府真要實施代金,也應該比照辦理,否則收到的錢買不到地,根本是多此一舉,目前土地徵收價格大約是公告現值的1.8到2.5倍。

    地主洪松盟也提到,這次高雄輸得這麼慘,容積代金也是民進黨輸掉原因,另政府在61年就有發行公保地債券的購想,當初規劃發行的年限是25年,希望用25年時間收購所有的公保地,也建議桃園市政府針對桃園市8萬公保地地主發行債券。

    另地主簡材安也提到,在前縣長朱立倫時代開闢龍安國小,為了節省經費,竟然購買農地後變更地目蓋設,無視周邊有三個未徵收的國小預定地,也呼籲加快公保地解編角度,而貿然實施代金只是再次傷害公保地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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