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卡大地部落!法院認部落關係遠比開發重要 裁定停蓋光電廠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東縣政府規劃在知本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傳統領域蓋全台最大光電廠,經部落投票雖由贊成派以14票險勝反對派,但投票過程傳出寄發信封委託書不明消失,投票人、未受委託人重複投票等瑕疵;反對族人認為不公平,由部落三大家族「瑪琺流」、「巴卡魯固」、「羅琺尼耀」拉罕(傳統領袖)出面聲請停止執行經濟部核發的籌設許可的原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部落關係重要程度遠大於蓋光電廠,裁准聲請,意即必須暫時停工。可抗告。
合議庭指出,聲請人2018年2月13日決議卡大地布多功能活動中心辦理「不同意知本建康段太陽光電示範專區開發案」記者會,足以顯示部落反對開發案,但台東縣政府仍依取得標案的盛力能源公司申請,代行召集部落會議,因此會議程序與作成決議顯有適法性疑義,有可能無效,足認聲請人聲請停止執行有權利保護必要。
再者,盛力能源公司已依原處分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可隨時申辦施工許可,逐步推進發電業申設程序,如此一來,將使卡大地布部落周遭使用土地類別及現狀即將遭變更,導致聲請人無法按其原來方式生活利用土地,故具有急迫性,且本案涉及部落對土地的情感、集體尊嚴、部落族人精神,攸關人格完滿、文化認同等,並非金錢所能填補,若不停止原處分,侵害將隨時間持續擴大而難於回覆。
合議庭還說,台東縣政府代行召集部落會議,減損部落這種自治團體對族人的領導以及政治參與功能,也使部落族人陷於分裂,對於部落自決、自治權的侵害,將隨時間加深、加劇,並非部落事後能回復或修補,因此有暫時停止源處分的必要。
合議庭也考量,停止原處分固然延宕盛力能源公司電業申設程序及履行開發案,但具合理事由的履約延宕,不會產生賠償責任,也能以金錢填補,比起卡大地部落身為少數族群應享有的族群自決、尊嚴與文化,應優先保障卡大地部落。
合議庭最後指出,開發案雖有助於台灣能源轉型政策,能減少碳排放,也能帶動地方區域發展,但由於開發案還在初期階段,停止執行原處分也僅是延緩實現政策,不至於產生供電不足的立即危害,裁准聲請人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