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遠雄允協商大巨蛋「超額利潤」 議員批給柯台階下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5年前打大巨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零權利金、不平等BOT契約弊案,還將前市長馬英九任內的財政局長李述德移請法院偵辦「圖利罪」;但如今柯挨批權利金、合約未修,下週就要發大巨蛋建照變更准許復工。遠雄企業團發言人楊舜欽昨發出新聞稿首度表示,原則上認同柯要求的「超額利潤」,也會修約。
金額多少?遠雄與台北市政府還沒有協商。關心大巨蛋案的時力前立委、大同獨董提名人黃國昌表示,大巨蛋歷經馬、郝、柯3任市長,一屁股爛帳,根據檢察官起訴書,2006年遠雄的台北企業巨蛋聯盟,與馬市府進行甄審及議約會議,原本要繳營業額1%做營運權利金,以當時估50年營收3042億元計算即30.42億元,合約最後刪為零元,傷害市民權益,不法利益30.42億元要找誰賠!為什麼不向李述德求償?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說,柯文哲上任打5大弊案轉彎成5大案,拿回超額利潤,以鴻海集團三創生活園區為例,經營50年只付10億元權利金被質疑太低,鴻海最後多給500萬元投入商圈發展,給北市府回饋使用三創大樓,還有辦演講、回饋票。
另外富邦集團的松山文創園區,經營50年13億元也惹爭議,最後富邦多給部分,是將台北文創大樓營運權利金每年56萬元調高為900多萬元,談判後還有43年合約,文化局粗估北市府多拿3億6000多萬營運權利金。
簡舒培表示,遠雄只會對柯文哲意思意思地交代,給幾百萬元、幾千萬元打發,給柯台階下,這就是柯文哲的價值!大巨蛋舊版營運計畫書寫40%場次要辦演唱會,但還不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要不要評估進去?但不管怎麼算,最後出爐的超額利潤金額一定是造假兜出來,給柯面子。
楊舜欽表示,遠雄巨蛋公司原則上認同,重新檢討並修正大巨蛋投資計畫書,在能保障合理營運下和北市府協商,預計3個月完成、11月修正後,才會有超額利潤給多少的共識,並與北市府討論,預計於取得使用執照前會提出。此前,遠雄也針對監察院糾正39條契約內容,完成初步共識,在符合現今時空背景下進行契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