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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紀曉君前夫、前職棒球星郭岱詠酒駕 累犯判刑4月

    前職棒球星郭岱詠酒駕被判刑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資料照)

    前職棒球星郭岱詠酒駕被判刑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資料照)

    2025/06/10 19:3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中華職棒前中信鯨隊外野手郭岱詠今年1月24日上午宿醉騎機車,在台北市公館圓環被警方攔查,酒測值達每公升0.50毫克,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北檢起訴聲請簡易判決,台北地院日前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郭岱詠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47歲郭岱詠出身台東,前妻是同鄉著名歌手紀曉君,2009年離異。郭岱詠2002年到2008年間,效力於中職中信鯨隊。

    判決指出,郭岱詠今年1月24日晚間9時多,在新北市中和與朋友在薑母鴨店用餐點、喝啤酒,喝到隔天凌晨2點,早上9點30分左右從中和景平路朋友住處騎機車上路,要去去台北大直橋下的棒球場。

    郭岱詠10點左右騎經基隆路、汀洲路口等紅燈,路檢文山第二分局員警眼尖看到他面有酒容、身體散發酒氣,攔到路邊呼氣酒精濃度檢測,當場測得酒測值達每公升0.50毫克。郭岱詠認罪,北檢偵查後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北院法官查出,郭岱詠於2012年間也曾有酒駕公共危險、獲緩起訴的前科紀錄,仍未見警惕,再犯本案,顯然對於法治紀律的服從度低,酒後騎車上路,漠視自己生命與安危,也罔顧公眾往來安全,無端增加用路人的風險,潛在危害不言可喻,違反政府大力宣導的「酒駕零容忍」政策,心存僥倖,執意酒後騎乘機車上路,危害甚鉅,所為實非可取,惟念犯後坦認的態度、經濟勉持的生活情況,量處4月徒刑。得上訴。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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