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小朋友高舉手過馬路「沒有車停讓」 民團痛批:國恥

國際通用的行人穿越道標誌用來指示行人穿越道當下位置、行人具有優先權。(行人路權團體提供)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桃園市龍安街無號誌行人穿越道近期發生「小朋友高舉小手仍舊沒有車停讓,被車輛逼退回人行道」事件;行人路權團體「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及桃園市人本交通推動協會共同表示,這是「國恥」。
根據日本媒體NHK報導,因為小朋友身軀矮小不易被發現,所以經過當地研究才鼓勵(非強制性)小朋友舉手提高能見度,而且NHK特別從中強調「確保駕駛員遵守交通規則是交通安全的重要前提」。
民團批評,交通部卻遲遲不處理核心問題「精進駕訓及考驗標準」,不從源頭改善駕駛人素養,甚至限縮記點讓汰除不適任駕駛人變困難,反而不成比例地要求小朋友舉手過馬路,這是逃避問題、鴕鳥心態、捨本逐末。
民團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存在已久,甚至在50年前的新聞報導,早就規定「停讓行人」,然而到了今日仍然有多數人不遵守此「交通規則」。
此外,兩個行人路權團體共同指出,台灣目前缺乏系統性的無號誌行人穿越道工程規範,例如德國中央政府從2001年就有規範無號誌行穿道應有行人庇護島或人行道外推、行穿道標誌、專門照明、視野距離等等工程規範,使駕駛人更容易注意行人並同時提高行人安全。
然而交通部卻沒有建立起系統性制度,甚至拒絕納入國際通用的行穿道標誌。交通部常以「因地制宜」的態度回應國際常用的解決方案,卻因地制宜營造出了會讓人困在路中的環境。
對於有部分民眾建議該地設置行人觸動式行車管制號誌,兩個行人路權團體都對此感到憂心,僅有號誌管制設施卻沒有安全防護設施,如果再次遇到類似酒駕、毒駕、疾病或認知功能衰退而不看號誌,將可能重演2021年底愛河一家四口被撞事件。
此外,若在號誌未觸動而有行人於閃燈狀態下走到一半時,後面有人去按下按鈕觸動號誌-部分設計的行車號誌會立刻變成綠燈、行人號誌會變成紅燈,將可能對於走到一半的人造成更大的危險。
兩個路權團體共同呼籲,國家重視長期存在的系統性問題,盡速精進駕駛人監理制度、恢復原先記點方式、納入國際行穿道標誌、參照德國建立無號誌行穿道的系統性制度、參照先進國家對於不停讓行人執法方式,才能讓我們的下一代安心過馬路,不用再被車輛逼退回去人行道。

小朋友在具備行人庇護島、行穿道標誌的德國行人穿越道上通過。(圖片來源:德國巴登符騰堡州行人穿越道建設與設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