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處「舔共」藝人 陸委會:在中國的台灣藝人才有拒絕對方的空間

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說,台灣若有處罰的相關規定,在中國的台灣藝人才有拒絕對方的空間,「懲罰有時不一定是懲罰,而是一種支持」。(記者陳鈺馥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侯佩岑等數十名台灣藝人近日在微博轉發「台灣必歸」貼文,附和中國外長王毅「中國台灣省」說法。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今天說,台灣若有處罰的相關規定,在中國的台灣藝人才有拒絕對方的空間,會朝這方面研究,「懲罰有時不一定是懲罰,而是一種支持」。
總統賴清德在國安高層會議記者會指出,應強化影藝從業人員在中國發展的輔導與管理;主管機關應提供影藝人員在中國發展之言行注意事項,並明確涉及危害國家尊嚴相關言行的查處範圍,以避免中國施壓影藝人員表態或作出危害國家尊嚴的言行。
梁文傑在陸委會記者會說,進行查處主要原因是,這次事件的性質比較特殊,在中國外長王毅開完記者會後,立刻有許多台灣藝人轉發分享,「如果不是有人在背後串聯,不會有這樣的效果」。
梁文傑強調,我們認為這樣的串聯,已經符合兩岸條例中「與中共黨政軍的合作」的行為。這一次會特別重視,是因為類似事情已發生很多次,很多藝人在中國是「身不由己」,甚至有藝人反映,台灣方面若不做出處罰,也沒有相應的規定,對岸就會認為應該要做,不做的話就代表心態有問題。
梁文傑進一步說,「所以除非台灣這邊有處罰,在那邊的台灣藝人,才有拒絕的空間與理由。這是我們會走的方向,但具體的做法跟規定,還要跟相關部會一起研究」。
梁文傑提到,相信相關措施可以避免藝人面臨「不得不配合」的狀況,這是政府提供的支持,「有時候懲罰的規定並不一定是懲罰,而是一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