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回收業擬開放移工 最快第二季開放申請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今天舉辦「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審查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廢棄物處理機構申請引進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草案)研商會。(記者陳嘉怡攝)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廢棄物回收、處理產業存在高齡與缺工問題,環境部與勞動部研擬開放應回收廢棄物回收、無工廠登記應回收廢棄物處理等業者引進移工,今(11)日舉行研商會議。根據環境部初步調查,約600多家業者提出需求,需求移工人數約為1000多人,最快第二季開放申請移工。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近年有許多業者反映,現行資源化產業只有具工廠登記證,可依循製造業的方式申請移工;而無須取得工廠登記證的資源化業者,雖也符合3K特性(危險、辛苦、骯髒)卻無法申請移工,有失公平。為協助無工廠登記的業者,資源循環署向勞動部提出開放移工需求,新增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無工登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無工登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得申請移工。
根據循環署資料,目前條件未符合無法申請移工的處理機構有37家、回收業626家、處理業4家;初步調查約600多家業者提出需求,需求移工人數約為1000多人。
資源回收商業同業公會表示,近年資源回收場人力短缺、且勞工多半高齡,有些回收場甚至可能只有1、2人的人力,如果按照製造業移工B級核配比率20%計算,可能未達能申請移工的比例。另也有業者提到,資收業即使提高薪資,也找不到本籍勞工,希望提高移工核配比率至25%。
勞動部則回應,業者申請可聘用的外籍移工比例,是依當月前2個月的前一年雇用員工投保平均人數,乘20%核配,採小數點後無條件進位,也就是找要有一名本國勞工,就可以申請一名移工。勞動部也建議循環署在資格認定要點中,加入實際訪查機制,以利爭議事件發生時進一步釐清。
資源循環署循環處理組長陳俊融表示,未來無須取得工廠登記證的廢棄物回收處理業者,若要申請移工,需先向循環署申請資格認定,才向勞動部申請移工招募許可,此作業要點循環署最快3月底前完成法制程序,配合勞動部法規修正,應該最快第二季就能讓業者申請移工。

廢棄物回收、處理產業存在高齡與缺工問題,環境部與勞動部研擬開放無工廠登記應回收廢棄物處理等業者引進移工。(示意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