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記點制度 王國材:檢舉罰鍰1200元以下擬不記點
交通部規劃檢討檢舉與記點制度,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交通違規罰鍰1200元以下、民眾檢舉擬不記點。(資料照)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交通違規記點新制去年6月30日上線實施後,一年記滿12點就會被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引發許多民怨;交通部長王國材今日上網路節目「齊有此理」時表示,現正進行交通違規檢舉制度、違規記點制度進行檢討,擬民眾檢舉、罰鍰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不記點,預計這個會期就會在立法院進行討論,要在安全、民怨間找出合理平衡點。
去年違規記點制度改革後,將逕行舉發也納入記點後,被科技執法取締、民眾檢舉等,需要記點的違規項目都得記點,像是路口10公尺違停、未停讓行人等,引發許多駕駛人反彈。王國材表示,在路口10公尺內違停會擋住轉彎駕駛視線;消防栓前面違停,在有火災時要救災會有困難;公車停靠區10公尺內違規,導致公車只能併排停靠,對交通安全衝擊非常大,所以都納入記點當中。
王國材表示,因為許多縣市臨時停車空間不足,所以去年有發函給各地方政府,希望在今年6月底前,每100公尺至150公尺紅線,能劃出10%黃線臨停區,讓民眾能停靠之前,暫緩上述3項違規記點項目,但仍要罰鍰。另外,在騎樓停車的部分,如果有留下1.5公尺的人行空間,規劃不記點甚至不算是違規(交通部補充說明,去年有請地方政府能自行規定特定路段能夠施予勸導免予舉發時段)。
為了在安全與生計取得平衡,王國材表示,現在有在討論交通違規微罪不記點,可能採罰鍰1200元以下的違規不記點(包含違規停車等)等;對於檢舉達人的部分,也規範要有充分的證據,並討論民眾檢舉的違規未來不記點等。這些項目預計在立法院這個會期,三黨立委都會共同討論,找出一個平衡點。交通部補充說明,因應去年行政院院會有請交通部通盤檢討民眾檢舉及違規記點制度,目前民眾檢舉不記點、微罪不記點都是討論的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