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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允恭前女友不只狂偷90件物品 還被前男友聲請保護令獲准

曾與丁允恭(見圖)在辦公處所發生關係的Y姓女記者,另被爆出遭L姓前男友聲請通常保護令獲准。(資料照)

曾與丁允恭(見圖)在辦公處所發生關係的Y姓女記者,另被爆出遭L姓前男友聲請通常保護令獲准。(資料照)

2021/04/06 16:4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與Y姓女記者在辦公處所做愛,引發喧然大波。另Y女繼今天上午爆出闖入L姓前男友租屋處狂偷90件物品,稍早再被爆出,L男曾對Y女聲請通常保護令,獲高等法院裁定限制Y女須遠離L男住所至少100公尺。

去年4月,台北地院裁定指出,Y女與香港籍L男曾親密交往,分手後,Y女於2019年9月開始發送大量騷擾訊息與電話,同月12日還請鎖匠開啟L男住處的鎖,竊取90件物品,L男因而聲請核發通常保護令。

北院認為,L男主張事實有簡訊、監視器畫面可證,審酌Y女無法接受L男提出分手,便傳送大量訊息並請鎖匠破門,故核發通常保護令;Y女不服,提起抗告。

高院指出,2人交往期間,Y女對L男動輒以死相逼,L母得知後還從香港來台,且Y女一人分飾兩角,並稱自己懷孕、流產等,欲藉此逼迫L男重修舊好;而L男提出身心診所診斷證明、通訊軟體對話截圖為證,可知L男有可能再度受到Y女侵害之虞。

高院認為,情侶歧見很深,在2人能和諧相處並理性溝通以化解歧見前,有繼續發生家暴的危險,故北院核發通常保護令並無違務,駁回Y女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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