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扛罪繳不法所得 李世聰自認清白被諭令200萬交保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中)被控利用公益捐款名義,將龍巖公司的2100萬元款項挪至龍巖基金會,台北地檢署昨發動搜索並約談李世聰及劉萍,昨未到案的李世聰,今已被檢調約談到案並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被諭令200萬元交保。(記者錢利忠攝)
首次上稿 12:04
更新時間 14:28(新增李世聰200萬交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被控利用公益捐款名義,將龍巖公司的2100萬元款項挪至龍巖基金會,之後再移轉至妻子劉萍擔任董事長的福澤慈善基金會名下,用來繳交私人支出,台北地檢署昨發動搜索並約談李世聰及劉萍,昨因病請假的李世聰,今主動向檢調報到並否認侵占公款,訊後被諭令200萬元交保。
據悉,李世聰今庭訊時否認挪用公司公款,也否認侵占福澤基金會的款項。至於他妻子劉萍因擔任福澤基金會董事長,昨訊後已一肩扛下罪責,已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2100萬元,昨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諭令100萬元交保。
檢調調查,2013年至2014年間,李世聰涉嫌透過公益捐款名義,將公司款項陸續移轉至福澤基金會名下,作為李世聰及劉萍的個人私用,每年度挪用金額達300萬元,相關款項包括用來繳交劉萍的私人信用卡費、健保費、電話費以及貸款本息與購買精品等。
檢調查出,2016年至2019年間,李世聰透過參與及主導龍巖基金會董事會議的機會,以龍巖基金會運作需要款項為由,陸續出售該基金會所擁有的龍巖公司股票,再將出售股票所得,以公益捐贈名義匯至福澤基金會,之後再對主管機關不實申報,總計遭挪用金額共有7個年度,金額總計約2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