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刺羅文是「螺紋保險套」被訴 館長否認:不能沒做的事要我認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館長」陳之漢被控去年9月開直播諷刺公民老師兼網紅羅文是「螺紋保險套」,被依妨害名譽罪起訴。台北地院上午開庭審理,館長拉高分貝強調,他當時手拿「螺紋」是在廣告、搞笑,也不認識羅文,否認有諷刺意思,「不能沒做的事要我認」,且羅文事發後還曾他要求上百萬元。
館長今維持上月28日開庭答辯,他當天辯稱,當時他正在開直播,網友說有個羅文拍影片罵他,但他根本不認識羅文,便隨手拿起他電商將推出的「螺紋保險套」,對著保險套罵了一頓,但並非針對羅文,目的是在取悅觀眾,性質是網紅、表演藝人的發言,沒有侮辱誰的意思,他也是挨告後才知道對方本名。
勘驗雙方影片前,法官對館長表示,你身為館長,影響力很大,應該反視自我答辯可否說服自己,否則「親者痛,仇者快」。
館長見狀拉高分貝反問法官是否在質疑他說謊?館長說,在他與吳宗憲的案子中,他確實針對吳宗憲,所以認罪,但他真的不認識羅文,且當天直播意在廣告「螺紋保險套」。
館長也說自己個性很直,有罵就會承認,不然乾脆法官判一判,若要繳罰金就繳,錢再賺就有,畢竟他是接觸政治的人,一定會被討厭,另律師也跟他說,羅文到法院外拍片,他也選擇成就羅文,且他要跟羅文調解,但羅文就是拒絕出面。
館長也強調,吳宗憲這麼大咖,我們互罵,「羅文什麼咖,我根本不認識他,我罵他幹嘛?」
勘驗羅文影片時,羅文先說館長逼迫藝人表態舉動,宛如「新民粹領袖」、「綠色麥卡錫主義」。後來勘驗館長直播畫面,館長說自己現在很聰明,不會講出名字,隨後拿出「螺紋保險套」,並罵「螺紋我幹破恁叨(台語)」等語。
律師庭末聲請傳喚保險套公司的劉姓業務員作證。法官認為,應先提出雙方洽談過程供審酌是否有傳喚必要,否則證人到庭證詞將非常空泛。律師表示會補陳。
館長庭後再度強調自己並未辱罵羅文,若羅文認為是侮辱,就交由法官判決,且依直播畫面可知,他只是在取悅觀眾;至於法官也許認為他在貶低羅文,但他真的不認識羅文,沒必要罵他。
館長離去前也針對近其因「購屋」、「枕頭」等爭議,躍上版面的高嘉瑜指出,高是好人,應看高的質詢內容、臉書,依立委來說,高敢問他人所不敢問,譬如貨物稅、屯房稅、萊豬由誰進口,這種立委自然會被罵,且應依同樣標準檢視其他立委,看看10年收入多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