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涉賄》陳超明收李恆隆100萬支票 律師陳守煌:有申報政治獻金
2020/08/04 11:1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貪瀆案,關於「SOGO條款」的部分,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原被辦案團隊懷疑涉收賄600萬元,但經清查相關金流發現,陳超明只收了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的100萬元支票,卻沒依照李恆隆的意願,出席與SOGO經營權有關的公聽會及協調會,形同收錢不辦事。
陳超明找來的辯護律師背景也大有來頭,原來是曾任高檢署檢察長的陳守煌;陳守煌今替陳超明喊冤表示,陳超明當初只有收下李恆隆的100萬元支票,而且還有申報政治獻金。
陳守煌指出,陳超明從來沒有出席過與SOGO經營權有關的公聽會及協調會,且收取李恆隆的100萬元支票也有申報政治獻金,沒有行收賄的問題。
根據監察院財產申報資料顯示,陳超明名下存款約1308萬元、股票約10萬7000元,債務逾1637萬元;至於他名下的土地則多達44筆,地點均在苗栗縣,其中43筆位於竹南鎮,1筆在頭份市,多是30多年前靠繼承而來,僅1筆土地是40多年前經由交易取得,所有土地均未顯示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