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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涉賄羈押庭》趙正宇100萬交保理由:不羈押未妨害偵查

台北地檢署偵辦現、前任立法委員涉集體收賄案,台北地院2日召開羈押庭,立委趙正宇裁定100萬元交保。(記者簡榮豐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現、前任立法委員涉集體收賄案,台北地院2日召開羈押庭,立委趙正宇裁定100萬元交保。(記者簡榮豐攝)

2020/08/03 15:1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立法委員涉集體收賄案,昨晚裁定無黨籍 立委趙正宇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但羈押禁見趙的辦公室主任林家騏;北院今公布趙正宇的交保理由,認為林家騏已被羈押,依據檢察官目前的偵查進度,縱使未羈押趙正宇,「對於後續偵查之妨害應非鉅大」,因此准趙交保。

北檢不服交保裁定,昨晚已決定提出即時抗告,但迄今天下午2時為止,高院尚未收到抗告案卷。

北檢聲押指控,趙正宇與林家騏涉透過中間人郭克銘,向陽明山的殯葬業者收賄,施壓營建署意圖變更陽明山2萬坪土地地目,檢調上月31日搜索時,在趙家搜獲疑似賄款920萬元現鈔。

北院裁定理由指出,趙正宇涉嫌不違背職務收賄罪的貪污重罪,嫌疑重大,有高度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的可能性;而趙對於其辦公室人員處理陽明山墓園業者陳情事件的辯解,並不符合卷證情況,且有違常情;郭克銘、林家騏對案情細節的敘述則是一再變動更異,彼此間有歧異,且與證據矛盾,尚待檢察官進一步追查、釐清真實性和金錢流向,有相當理由認為趙正宇應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

但法官考量,本案共同被告、證人都已經檢調訊問,林家騏已被裁定羈押禁見,依照檢察官目前的偵查進度,縱使未羈押趙正宇,對於後續偵查的妨害也應非鉅大,因此准予趙正宇100萬元交保。

至於林家騏,法官考量林長期擔任立委辦公室主任,負責對外接洽立委相關業務,並與趙正宇具有主從關係,若林保釋在外,難以排除串證及滅證的可能性,勢必將影響後續追訴,有勾串與湮滅證據之虞,現今通訊科技便捷、迅速、私密,不羈押林難以確保追訴,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昨晚9時許法官裁定趙正宇交保後,趙的家人1小時就籌足100萬元,由律師以SOGO紙袋裝錢,至北院法警室辦保,深夜11時30分許趙戴口罩、雙掌合十未發一語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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