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疫情未趨緩 華航、長榮退改票規定再延長至6月底
武漢肺炎疫情衝擊全球航班,由於各國疫情發展未見趨緩,中華航空及長榮航空皆將退改票期限從5月底再延至6月底。(業者提供)
〔記者蕭玗欣/台北報導〕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衝擊全球航班,由於各國疫情發展未見趨緩,中華航空及長榮航空皆將退改票期限從5月底再延至6月底,只要5月7日前開票,搭乘日期在6月30日以前航班,可免費退改票1次,但長榮航空更改期限僅適用12月31日前航班。
華航表示,凡持有華航、華信各航線機票,在5月7日前開票,搭乘日期落在6月1日到6月30日者,可在7月31前辦理改票或退票。機票效期內,可改訂華航/華信相同訂位艙等/行程(同城市)其他日期自營航班,免收價差/稅差,但僅限一次。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不可更改至聯營航班。於華航網站購買的機票更改,請洽各地分公司或客服中心辦理。
華航規定指出,同一國家內可改訂相同訂位艙等任一航點的華航/華信自營航班,往返兩岸機票可改訂相同訂位艙,任一中國或香港華航/華信自營航班等;持台灣往返歐洲的機票可改訂相同訂位艙等的任一台灣往返歐洲的華航/華信自營航班,但台灣往返英國倫敦蓋威特機場除外,且皆免收價差/稅差及手續費,但僅限一次。
機票退費方面,華航表示免收退票手續費,在華航網站、各地分公司、客服中心開立機票,可在華航網站申退。相關優選座位及預購超額行李也可全額退費。團體機票須洽旅行社。
長榮航空官網指出,5月7日前開票或改票,航班日期在6月1日到30日前的各航線,可改訂12月31日(含)前的適用航班(義大利航線可更改至2021年),並豁免改票手續費一次。即日起開放申請到7月7日。
長榮航空表示,改訂機票須與原票相同行程(相同城市)、且為相同訂位艙等長榮/立榮航空承運航班,不得轉搭他航承運航班,惟因改票而產生的票價差及稅差需由旅客支付。在目的地不變的前提下,當原行程既已包含外家航段時,可依照該適用票價規範進行更改,惟因改票而產生票價差及税差需由旅客支付。
機票退費方面,長榮航空規定,機票及其相關附加服務費,均免扣退票手續費。透過長榮航空官網購買或更改的機票,可在官網申請退票;透過長榮/立榮航空訂位票務中心購買的機票,請洽長榮/立榮航空訂位票務中心辦理退票;透過旅行社購票,請洽旅行社辦理退票。旅客若未依時辦理登機手續,將不得豁免未登機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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