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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農業科技外流中國 農委會要求16名「台籍科技特派員」說明

39歲台青蔡志陽(右),獲聘擔任中國福建「漳浦縣台籍科技特派員」,被中國官媒「新華社」當成宣傳樣板。(取自網路)

39歲台青蔡志陽(右),獲聘擔任中國福建「漳浦縣台籍科技特派員」,被中國官媒「新華社」當成宣傳樣板。(取自網路)

2019/06/19 13:21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擔憂我國農業科技、技術外流到中國,農委會證實,本月13日對16名赴中國的「台籍科技特派員」發公文,要求在1個月內說明赴中國擔任的職務、有無支薪等。

中國自1999年起開始向基層農村推廣科技特派員制度後,近年首次出現台籍的科技特派員。

據了解,科技特派員要經過地方黨委和政府按照一定程序選派,目的在解決農民、農村、農業問題,涵蓋科技成果轉化、優勢特色產業開發、農業科技園區建設以及醫療衛生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農委會主秘張致盛說,經內部了解,農委會已在13日發給共16人公文,要求他們在一個月內說明,不一定要回台灣、也能用書面方式寄回,內容須包括「在中國任職的單位名稱」、「職務內容和屬性」、「業務」、「執掌」、「有無支薪」,最關鍵的是「有無被要求將國內農業技術引進到中國?若有,技術內容為何?」最後則是「是否願意辭去科技特派員」。

張致盛說,這是為了防止台灣農業科技和技術外流,且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人和團體不得擔任經陸委會公告禁止的中國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政治機關成員,若有違反,可處10萬元以上到5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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