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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情人暴力頻傳 台北市近3年增逾6成

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統計,台北市親密關係暴力案件近3年持續微幅成長,其中「未同居」親密關係暴力案件近3年成長近7成,「跟蹤騷擾」也成常見的暴力迫害。(情境照)

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統計,台北市親密關係暴力案件近3年持續微幅成長,其中「未同居」親密關係暴力案件近3年成長近7成,「跟蹤騷擾」也成常見的暴力迫害。(情境照)

2019/03/19 22:08

〔記者周彥妤/台北報導〕恐怖情人新聞案件頻傳,據統計,台北市親密關係暴力案件近3年成長一成二,有持續微幅成長現象;值得關注的是,其中「未同居」親密關係暴力案件,亦有逐漸上升趨勢,近三年成長近7成,由於雙方未同住,「跟蹤騷擾」也成常見的暴力迫害,施暴場所則多發生在各自住處,而被害人仍近8成為女性。

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統計,北市親密關係暴力案件,從2016年的5839件、2017年的6151件,去年又持續增長至6576件;在這些案件中,「未同居」親密關係暴力案件,也有增幅趨勢,從2016年的221件、2017年的281件,去年又再增加至369件,近3年成長約66%。

台北市家防中心督導黃竹萱指出,過去「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對象鎖定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者,「未同居者」並未納入,直到2014年起陸續發生相關案件,因而於2015年2月23日修法列入第63-1條,正是俗稱的「恐怖情人條款」。

黃竹萱說,恐怖情人暴力案件中,因雙方並未同住,其中「跟蹤騷擾」又特別多,常見加害方先守株待兔,等候對方現身後當街拳打腳踢;或哀求復合不成,起嚴重爭執再施暴;也有的是施以精神暴力,如瘋狂傳簡訊騷擾,或採言語威脅要自殺、傷害對方或對方寵物等。施暴場所則包括被害人上班地、約會地方等公眾場合,不過各自住處仍為大宗。

她提醒,家暴法已制定俗稱的「恐怖情人條款」,相較過去僅能提一般傷害告訴,修法後若有受到暴力對待,經法官裁定即可申請保護令,令加害方遠離住所,至少能為人身安全多添一份保障。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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