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第12案施行法」逕付二讀 同婚團體:深感寒心
2019/03/15 13:00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反同團體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由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代為提案,草案今在立法院院會逕付二讀。婚姻平權大平台今發布聲明表示,對於「公投第12案施行法」的提出與通過一讀,他們深感寒心。呼籲各委員能以符合憲法、符合公投主文的行政院版草案為本審理法案,並加速修法腳步,讓台灣社會盡快擺脫分鐘與混亂。
婚姻平權大平台在反同專法逕付二讀後發出聲明表示,縱觀這部法案全文,與大法官第748號解釋中所指示「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的意旨大相逕庭。此草案竟以目前民法上已經存在的「家屬」制度冠上「同性」二字,而拒絕讓同志擁有互為「配偶」的婚姻關係,不僅明顯違憲,也違反公投提案人所承諾的公投不得牴觸釋字748之婚姻自由,更將出現日前親屬法學者鄧學仁於報紙投書所指,將會產生兄弟、姊妹這類「同性」「家屬」與「同性家屬」扞格的混亂狀態。
婚姻平權大平台說,立法院在正式二、三讀前,法案將會進行協商。在此呼籲各位委員,能夠以符合憲法、符合公投主文的行政院版草案為本,切勿因有心人士刻意羅織謊言與假新聞,煽動、惡意利用台灣善良民眾對於同志的不理解所造成的恐慌,在未來造成台灣家庭與親屬體系的混亂。
他們要提醒各位委員,應加速修法腳步,讓台灣社會可以盡快擺脫這段時間以來,有心人士惡意造成的傷害與紛爭。從過去各國修法的歷程來看,讓紛爭止息的最好方式,就是儘速修法讓同志可以順利結婚,讓生活在台灣的同志可以真正地融入台灣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