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室內場所今起須戴口罩 先宣導2週
〔記者楊金城、劉婉君/台南報導〕因境外移入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病例增多,台南市將加強防疫力道,市長黃偉哲宣布今(4)日起強制進入室內場所如無法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就要戴口罩,宣導期2週,業者未遵守規定,市府就開罰,處以停業1週改善及罰鍰。
教育局長鄭新輝說,教育局已在8月1日公告,請各校及補教機構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向師生宣導落實搭電梯、補習班、看電影、K書中心、KTV等密閉空間要戴口罩,並提醒勤洗手及咳嗽禮節等正確防疫習慣,昨天再行文給各補習班、安親班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文化局也要求民眾進入劇場及展場時必須配戴口罩。
另外,探病、就診、進入長照機構、八大行業仍然需維持戴口罩及實名制,且要勤洗手,遵守防疫新生活。
違反規定者 衛局最高可罰1萬5千
衛生局指出,只要室內無法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就要配戴口罩,否則將依傳染病防治法對公共場域在公告實施期限後,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黃偉哲也建議中央 居檢後應篩檢
黃偉哲說,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討論後,因台南市民眾戴口罩比率偏低,決定加強室內場所如未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就要戴上口罩。他建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來自疫情高風險地區的旅客、商務客、返國國人在居家檢疫14天後,必須篩檢才能放行,以防堵無症狀者進入台灣,造成社區防疫破口。
市府所屬機關、關懷據點至今也仍保持實名制、量測體溫、戴口罩、手部消毒,才能進入室內場域。
黃偉哲說,由於最近境外移入病例增加10多例,造成民眾疑慮,為防堵第2波疫情來襲,有必要加強台南市室內場所戴口罩規定,在2週宣導期內一方面宣傳、一方面觀察疫情演變,疫情「有開就有收」,如果疫情逆轉的話,就要逐步收緊,認真考慮,慎重其事。確保安全的環境最重要,其他都是其次,如果疫情更嚴重,對娛樂場所還會有高強度管制措施,像是餐廳用餐也可再使用隔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