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赤嵌樓前 9贔屭碑提報國寶
〔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為南市古蹟爭取國家級身分!文化局繼去年底針對「兌悅門」等七座府城城垣及城門,包裹式向文化部提報升格為國家古蹟後,配合赤崁文化園區第三期工程,將提報國定古蹟赤嵌樓前的九座贔屭(音同「必夕」)碑為「國寶」,一旦通過,將成為南市繼二○一四年學甲慈濟宮葉王交趾陶後,第二批取得國寶身分的珍貴古物。
見證林爽文事件 清乾隆皇賜碑運台
赤嵌樓前九座排列整齊的贔屭碑,是許多遊客朝聖的知名景點,更見證清領時期台灣最大規模民變「林爽文事件」。文化局長葉澤山表示,贔屭上的九面清乾隆滿漢文御碑,目前登錄為市定古物,但在文化資產價值上,具有重要性及稀少性,為了提升御碑的文資身分,正準備向文化部提報為國寶,相關調查研究已完成,將配合赤崁文化園區第三期工程進度提出。
文化園區三期完工後 將移地下文物館
葉澤山指出,九面御碑長期在戶外展示,風吹日曬下,日漸風化,若取得國寶身分,必須受到更好的保護,待赤崁文化園區第三期工程完成後,贔屭碑將與其他鄭成功時代的珍貴石碑,移至地下的文物館展示,改善保存環境,以減緩珍貴古物裂化情形。
另外,文化局也於去年底將包括兌悅門、大南門、大東門、小東門段殘蹟、南門段殘蹟、巽方砲台、東門段城垣殘蹟等七處台灣府城城垣及城門,提報指定為「國定古蹟」,目前尚在文化部審議中,現僅兌悅門為國定古蹟身分,其餘六處均為市定古蹟。
清乾隆五十一年(一七八六年)林爽文事件發生,為清代台灣三大民變之一,清乾隆五十三年(一七八八年)欽差大臣陝甘總督福康安率軍來台平亂,結束為期一年三個月的民變後,乾隆撰寫五篇碑文,下令刻石立碑於台灣,晚年並將此役視為「十全武功」之一。
當年10贔屭碑 9座在台南、1座在嘉義
文資處指出,五篇碑文前四篇以漢文及滿文各刻一碑,後一篇將滿文與漢文合刻於一碑,御製十座花崗岩石碑以贔屭為座,乘船渡海運抵府城,上岸時其中一座贔屭落海失蹤,主事官員仿製一座贔屭後,與御碑送到嘉義,其他九座贔屭碑則保存在台南,原位置約在今南門路郵局一帶,歷經日治時期、二次大戰後共計三次遷移,於一九六一年從大南門移至赤嵌樓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