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個麥當勞竟砍斷少年手掌 男200萬換緩刑
翟男買麥當勞砍斷少年手掌,200萬元和解,獲緩刑5年。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翟姓男子到麥當勞,與在得來速車道抽菸的17歲阿明(化名)口角,竟持西瓜刀砍斷他手掌,二審以重傷害未遂判翟男2年半;兩人以200萬和解,阿明也原諒翟男,台南高分院更一審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
事情發生在2019年,翟男開車進得來速車道,看到阿明在外抽菸,嗆了句「看三小」,雙方各自叫人助陣,發生推擠。翟男回車內取出西瓜刀揮砍,阿明舉手抵擋,手掌當場被砍斷,右臂及背部也受傷。
阿明抱著斷掌逃到速食店後方,警方到場將他送醫急救。醫師幫阿明接回手掌,但左手功能嚴重受損,精細動作如併指、開指、對指無法完成,影響勞動能力。
庭訊期間,翟男辯稱揮刀只是想嚇對方,無意造成重傷,但法院認為翟男持刀砍人,應能預見嚴重傷害的結果。一審台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翟男上訴,認為已與阿明和解,二審改判2年6個月。
案件打到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未清楚區分翟姓男子在砍斷少年手掌的行為中,是出於「重傷罪」的間接故意,還是「普通傷害故意」導致的「傷害致重傷罪」,發回高等法院重新調查。
另外,阿明在審理時曾說,希望法院考慮給予被告緩刑,因為擔心若被告入監,無法持續支付賠償款。最高法院也要求量刑時注意這一點,以顯示對被害人實際需求的重視。
最終在更審時,台南高分院考量翟男已賠償96萬元,並取得對方諒解,判處翟男緩刑5年,附加保護管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