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偏愛透天厝 危老房屋重建申請占8成
2019/05/14 11:44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為讓危老建物加速重建,中央祭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下稱重建條例),南市目前核准12件,其中以私有透天厝占8成,都發局分析原因,主要是南部人習慣住透天厝,加上重建申請條件需百分百所有權人同意,公寓大樓較難整合,相較下,重建條例申請條件對私有透天厝有利。
有鑑於1999年「921大地震」前既存的老舊住宅,皆未能符合現行的結構耐震設計標準,為了提昇都市整體公共安全,中央訂定重建條例,鼓勵民眾能快速有效進行重建。
南市都發局說,南市還有許多既存老舊住宅,雖然申請件數沒有預期的多,但若以目前全國申請核准件數約140件,南市已核准12件,占約9分之1,執行情形也算不差。
都發局指出,危老重建申請基本條件,建築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經結構評估有危險之虞,非經指定具保存價值的建築物,所有權人100%同意即可申請危老重建,由於私有透天厝產權單純,重建大都是為了自住,而且依結構危險程度與各項容積獎勵條件,可取得基準容積1.3倍或原建築容積的1.15倍的容積獎勵,申請人都很樂意配合。
都發局表示,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重建完成後地價稅與房屋稅一併減半徵收2年,若所有權人於2年期間內未移轉者,房屋稅部分還可以繼續減徵10年;另中央考量民眾重建資金措籌不易,亦提供一戶300萬元的信用保證貸款服務,以填補民眾的重建資金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