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賄選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李全教回應了
2019/03/21 17:23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前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控涉及議長賄選案,台南高分院更一審去年8月判決李全教4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撤銷發回更審。對此,李全教今天下午表示,他沒有評論。
該案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李全教4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2017年台南高分院二審改判李全教3年半、褫奪公權5年;最高院首度發回,台南高分院更一審去年8月維持一審判決,最高法院今天撤銷發回更審,認為原審對於「企業家贊助、捐獻」究竟是「賄賂」還是「不正利益」,認定與說明之間彼此矛盾,因此將全案又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