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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台中市瘦肉精零檢出 盧秀燕:食安不能用任何東西交換

堅持台中市瘦肉精零檢出,盧秀燕:食安不能用任何東西交換。(記者蘇孟娟攝)

堅持台中市瘦肉精零檢出,盧秀燕:食安不能用任何東西交換。(記者蘇孟娟攝)

2020/08/31 09:54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中央開放瘦肉精美國豬肉、牛肉進口,引發民眾質疑與憂慮,台中市長盧秀燕今日重申,台中市絕對嚴格執行瘦肉精零檢出立場,因為食安攸關市民健康,不能妥協、打折扣,更不能放水,台中市絕對採最高標準把關,「食安不能跟任何東西交換,是台中市的原則」。

盧秀燕說,台中市有制定「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已3年,規定豬肉及相關產製品的瘦肉精一律「零檢出」,不僅讓校園師生吃得安心,長青關懷據點及各個系統皆是,對食安採取最嚴格標準。

對於中央指不適宜一國多制,她指出,這是屬於地方自治法律,尤其是一部好的法律,維護市民安全不能打折扣,也不能疏忽,所以要採取最高標準,台中市會依法行政。

盧秀燕指出,為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不管時空如何變化,食安都應該要採取高標準,不能打折或放水,「食安保障人民安全與健康,不能跟任何東西交換,這是台中市的原則」。

市府補充說明,根據大法官釋字第738號解釋,地方政府依地方自治精神可訂出比中央法規更嚴格標準,依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目前既訂有豬肉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俗稱瘦肉精)之規定,台中市政府為保障市民健康,仍將繼續落實執行相關規定;若經檢出超過中央容許量標準者,衛生局將依照食安法裁罰6萬以上2億以下罰鍰。如未達中央容許量標準者,依照本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之1規定,可裁罰3萬以上10萬以下罰鍰,且得連續處罰之。

此外,教育局長楊振昇也強調,教育部早有明文規定,學校午餐肉品一律採用 國內合法肉品,未來會持續配合教育部法令外輔以台中市的食安衛生管理自治條例把關校園午餐肉品安全,請家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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