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議員潘淑真賄選 判2年6月
2019/12/14 05:30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民進黨籍屏東縣議員潘淑真本月十一日才被高雄高分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解除縣議員職務,昨天屏東地方法院再依違反選罷法判處二年六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四年。
當選無效確定 解除縣議員職務
潘淑真是屏東縣議會連任五屆的資深縣議員,去年選舉被檢方查獲授意陳姓等多位樁腳涉嫌以每票五百元的代價賄選,檢方曾羈押多位樁腳,收賄選民陸續繳回賄款六萬多元,潘淑真還被裁定十萬元交保。
全案民事當選無效之訴,經過法院一、二審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解除其縣議員職務;刑事部分屏東地方法院昨天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褫奪公權四年,全案仍可以上訴。潘淑真因另涉詐領助理費案,目前羈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