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竹田鄉長吳振中收賄賣官被訴 羈押2個多月後50萬交保

竹田鄉長吳振中。(取自竹田鄉公所網站)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竹田鄉長吳振中涉嫌在招考鄉公所清潔隊員時,收受90萬元賄賂,讓謝姓男子錄取,屏檢去年11月間約談吳振中後認為涉貪情節重大,向法院聲押獲准,檢察官今天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被羈押2個多月的吳振中今天移審屏東地院,法官裁定50萬元交保,不用在看守所吃年夜飯。
屏檢調查,謝姓男子2023年1月間在岳母牽線下,與民進黨籍竹田鄉長吳振中達成協議,以90萬元代價換取鄉公所清潔隊員職缺,並將該筆賄款送往吳振中住處親自交付給吳,鄉公所當年4月發布清潔隊員徵選公告,謝男完成報名並參與面試後,順利錄取成為新任清潔隊員,檢察官去年11月間前往竹田鄉公所搜索並且帶回吳振中訊問後,認為涉貪情節重大,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屏檢指出,吳振中經多次偵訊後,才改口坦承收受現金90萬元賄款,且當庭繳回犯罪所得,身為民選地方首長,本應恪盡職守,遵守國家法令,卻濫用鄉長的人事任用權限,恣意圖己私利,損害政府公信力,檢察官今天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的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