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遊客被國家公園步道植草磚絆倒不治 家屬提告請求國家賠償
2020/12/01 09:18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余姓女遊客走在社頂公園步道不慎被植草磚絆倒,因頭部著地傷重不治,家屬認為步道設施不當,負責管理維護的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有疏失,提告請求國家賠償,屏東地院認為求償無據,駁回請求,可上訴。
余女2年多前到社頂自然公園遊玩,走在步道上卻不慎被植草磚絆倒,頭部著地受傷、鼻骨骨折,竟傷重不治,家屬認為步道上的植草磚間隔過大且高低落差太大,設施有缺失,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有管理上的疏失,扣除97萬多元的旅遊平安險理賠金後,應再賠償219萬元多元。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強調,余女跌倒時,該步道路面平整,並無雜物及雜草,也沒有設置或管理欠缺的情事。
屏東地院調查後認為余女跌倒的步道區植草磚平整,並無磚間隔過大及高低落差太大情形,家屬無法舉證余女跌倒與步道設置植草磚有關,難以認定步道設施有所欠缺,家屬請求國賠實屬無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