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繳2次罰單? 屏東監理站:判決確定就能退
2020/09/23 19:02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酒駕被逮會繳2次紅單嗎?有民眾反映酒駕被逮先繳納警方的罰單後,法院判決又得再繳納罰款,接著再到監理站辦退款,相當不便民,屏東監理站說明,這是規定無法變動,但最後罰款只會罰1次。
有民眾指出,酒駕被警方取締後開了一張罰單並被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由於罰單依規定在期限內必須繳納,否則得再多繳滯納金,但是罰了錢之後,屏東地方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徒刑及易科罰金,當事人又得再繳納罰款,接著再拿著判決書及之前繳納罰單的收據到屏東監理站辦理退費及裁罰,不但得2次繳款,還得多跑監理站,萬一罰單收據不見了,退款變得很麻煩。
屏東監理站表示,警方開出的罰單是行政罰款,如果當事人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可以向監理站提出緩繳的申請,等到判決後再繳納,不會有罰2次的情況,如果先繳納行政罰後,又被判決罰款,就依法院判決的金額為主,紅單的行政罰款可以申請退回,由於程序規定如此,多跑2次也是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