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鎮民代表楊志偉一審判當選無效
2019/08/30 20:12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恆春鎮民代表楊志偉因涉嫌賄選,去年底被屏東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院民事庭審理後,採信檢方所提證據,判楊志偉當選無效,可上訴。
屏檢調查,楊志偉的徐姓繼父為了讓楊順利當選鎮代,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具有投票權的選民買票,檢方掌握事證,依違反選罷法將徐男起訴後,徐被屏東地院判刑3年半,褫奪公權3年。
屏檢認定楊志偉涉及賄選,遂對楊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楊雖否認賄選,但屏東地院法官並不採信,判楊志偉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