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車未掛牌上路 今起開罰
2024/11/30 05:30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公路局台北區監理所、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指出,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自二○二二年十一月卅日起已經實施掛牌納管,二年緩衝期已到,今日(卅日)起,未掛牌的微電車在道路上行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將罰一二○○元至三六○○元,並禁止行駛。
交大表示,微電車必須在十一月廿九日前登記領用懸掛號牌,騎乘微電車須年滿十四歲,配戴合格安全帽、不可載人、超速、酒駕、毒駕,也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最高罰五四○○元,酒駕最高罰二四○○元,拒絕配合酒測罰四八○○元。
台北所指出,車主要帶身分證正本、印章、車輛出廠證明、統一發票(若遺失,可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有效期間卅日以上的強制險證等文件,以及規費四五○元,到監理所辦理實車查核合格後,即可領牌;監理所也會提供部分時間、地點的到點服務,相關資訊可洽台北所官網微電車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