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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結書登載不實 民眾領紓困金可判三年

2020/05/28 05:30

〔記者翁聿煌、吳亮儀/綜合報導〕行政院推出擴大急難紓困金,放寬請領條件,基層人員發現疑似有投機民眾貪小便宜,循特定模式鑽漏洞,甚至「呷好逗相報」。衛生福利部表示,民眾出具切結書如果填寫錯誤資料,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若被起訴並判決有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承辦人員說,中央針對沒有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的弱勢民眾,因受疫情影響工作及生計的家庭,發放一萬至三萬元紓困金,但許多不符資格、貪小便宜的民眾提出申請,且利用資料連線查核的漏洞,未提供完整證明文件,故意在切結書填寫不實家庭或收入狀況,基層人員就算懷疑,也不必再調閱財稅資料,僅依據切結書從寬認定,民眾可以輕鬆領取紓困金。

新北市社會局副局長許秀能表示,新北市受理案件達六萬一千餘件,案件眾多查證不易,僅能依中央指示從寬辦理,只要民眾寫切結書,就相信民眾。

衛福部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說明,民眾出具切結書若填寫不實,涉及違反刑法第二一四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如果公所承辦人員發現申請人切結書內容與事實不符,可查調相關資料併入審查,或將特殊個案加以註記,列入日後稽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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