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瑞芳住戶水費暴增3到10倍 水公司:委外抄表員疏失
自來水公司瑞芳營業所轄內五百四十二戶水費暴漲,水公司第一區營業處副處長李基城表示,這是委外廠商抄表員疏失,用戶水費將採計一年內最低用水量為計算基準,超收的水費將於後期從帳單扣除。造成困擾甚感抱歉。(記者俞肇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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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俞肇福/新北報導〕新北市瑞芳區民眾日前收到5月份自來水費單,意外發現應繳費用金額暴增,較以往多出3倍、5倍、10倍不等,日前透過多種管道向水公司反映,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一區管理處副處長李基城今天(24日)表示,經查,誤差是因為委外廠商抄表員偷懶未落實抄表,公司已經與廠商解約,並正式委託律師提告求償。李基城說,累積的用水度數將不會用累進費率計算,因此超收的水費,將於日後的帳單扣抵。
「水公司全面清查其他抄表區,皆無此情形。」李基城說,因為這位抄表員的個人偷懶,未落實抄水表,逕自登錄不實度數,造成前幾期的用水量累積到本期;經過清查共有542戶水費暴漲,水公司已經著手重新計算水費,水費絕對不會用累計費率計算,造成水費暴增的困擾十分抱歉。
李基城說,受到影響的542戶用水戶,將依據用水戶1年內最低用水量基準來計算水費;已經繳費的用戶,溢繳差額將由後期水費直接抵扣,民眾不用再跑一趟臨櫃申請。
水公司指出,用水量20度以下,1度水費7元,用水量20度到60度,1度水費9元,用水量60度到100度,1度水費11元,用水量超過100度,1度水費11.5元;民眾如果對重新計算後的水費有疑義,可以在上班時間,電洽自來水公司瑞芳營業所(02)24972006 、24972411詢問。
新北市瑞芳區民眾日前收到5月份自來水費單,發現應繳費用金額暴增,較以往多出3倍、5倍、10倍不等,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一區管理處副處長李基城表示,經查,誤差是因為委外廠商抄表員偷懶未落實抄表。(資料照;本報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