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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男ATM前強盜5200元 減刑判3年7月

新北地院。(資料照)

新北地院。(資料照)

2021/09/19 12:4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2歲陳姓男子因缺錢,竟戴全罩式安全帽,刻意騎乘共享租賃機車,前往新北市中和景平路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埋伏,趁一名楊姓民眾在自動櫃員機前補登存摺時,從後方持尖刀抵住楊某頸部,強盜得手5200元,新北地院合議庭審酌陳男自稱因疫情找不到工作,又無家人援助,情輕法重予以減刑後,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陳男3年7月徒刑。

檢警調查,今年6月26日上午5時許,陳男穿著黑色長袖上衣、灰色短褲,並背著側背包,還戴上黃色口罩及全罩安全帽,騎乘一台共享租賃機車,殺往中和景平路上的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檢警調查,陳男見一名楊姓民眾在自動櫃員機前補登存摺時,從後方持尖刀抵住楊某頸部,期間被害者以右手無名指觸摸刀刃,導致受傷,被害者最後迫於無奈,交出身上5200元現金,陳男得逞後隨即騎車逃離現場。

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畫面,於同日下午6時許,在中和區中和路上逮捕陳男,並扣得贓款3000元。

陳男在警詢、偵訊及審理時均認罪,合議庭審酌陳男自稱因疫情期間工作難尋,又無家人援助,迫於經濟壓力、一時失慮犯案,且僅獲得現金5200元,有情輕法重之感,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

合議庭並認為,陳男為圖個人之私利,竟持小刀強盜財物,未知尊重他人財產法益,法治觀念淡薄、自制能力薄弱,不僅被害人受有財產損失,更造成其內心受到壓力與驚嚇,危害社會治安甚鉅,應予嚴加非難;不過,審酌他是單親家庭、母親入監服刑、唯一的親人舅舅經濟狀況亦不佳,犯後自始坦承犯行、深感歉意,有意賠償,因此判處上述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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